会计继续教育招生简章
2024年度会计继续教育
根据《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〉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文件)执行。
一、招生对象
所有从事会计类的工作人员
二、上课时间
报名时间:7月1日–12月20日
上课时间:7月25日–12月20日
三、课程内容
(一)公需科目:(共30课时)
1、2023-2024年新修订的涉及财税、金融、会计等重要法律、法规知识
2、会计人员在工作中普遍使用法律概念、法律术语、法律规定
3、财务必须要遵守的职业道德
4、财务需学习防诈骗安全及法律风险讲解
5、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
(二)专业科目(共60课时)
1、新形势下业财融合与风险防控策略
2、财税风险的前端设计与防范
3、成本管控的实施路径
4、企业财务规范的重心与关键点
5、新财税知识专题
6、条例到法的变化解读
7、股权投资行业的专题培训
8、管理会计、财务管理理论与应用
9、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与实务应用
四、收费标准
1、来学校现场培训:杭州主城区100元/人,主城区以外150元/人,另加餐费40元(餐费按时际收取,20/每份)
2、集中上门服务:大单位有需求可另行协商,派老师单独上门培训,收费金额以具体情况为主。
五、上课地点
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580号昆仑大厦2号楼1-4楼
六、上课老师
陶老师、杨老师、谢老师,樊老师等10多名老师的组成的讲师团
七、2024年继续教育课程安排如下:
第一期 | 7月23至25 | 周二至周四 | |
第二期 | 8月20至22 | 周二至周四 | |
第三期 | 9月24至26 | 周二至周四 | |
第四期 | 10月9至11 | 周三至周五 | |
第五期 | 10月14至16 | 周一至周三 | |
第六期 | 10月16至18 | 周三至周五 | |
第七期 | 10月21至23 | 周一至周三 | |
第八期 | 10月23至25 | 周三至周五 | |
第九期 | 10月26至27 | 周六、周日 | 双休日班 |
第十期 | 10月28至30 | 周一至周三 | |
第十一期 | 11月6至8 | 周三至周五 | |
第十二期 | 11月11至13 | 周一至周三 | |
第十三期 | 11月13至15 | 周三至周五 | |
第十四期 | 11月18至20 | 周一至周三 | |
第十五期 | 11月20至22 | 周三至周五 | |
第十六期 | 11月23至24 | 周六、周日 | 双休日班 |
第十七期 | 11月25至27 | 周一至周三 | |
第十八期 | 12月11至13 | 周三至周五 | |
第十九期 | 12月18至20 | 周三至周五 |
上课和报名地址:武林门体育场路580号昆仑大厦2号楼1楼报名大厅
上课时间:上午9:00-0-11:30 下午:13:00-16:00
联系电话:85058537、85174278、85175482 手机13600529844
微信公众号:求是财税服务 平台学习下载APP: 点滴云课
备注:2024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至12月20结束。